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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2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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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您的孩子顺利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为了让您的孩子能够平安、愉快地渡过美好的大学时光,圆满地完成学业,健康的成长,我们谨请您了解如下建议,请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陪同您的孩子认真阅读本手册的所有内容,入学前按要求办理好所需手续与材料;熟悉学校交通路线和入学须知,了解安全提醒内容。入学报到期间,我们会在餐厅前公告栏集中张贴相关告示通知,请您提醒子女留意观看。如果新生报到时,您陪同孩子前来学校,请注意旅途安全。2新生报到时,我们建议给您的孩子自我锻炼的机会,期望您让孩子独立办理学校规定的相关入学手续。同时,为了便于您的休息等候,9月10日报到当天7:30—18:00开放学生公寓,您可以随您的子女凭有效证件进入学生公寓。为确保学生公3寓的安全,根据学校规定,9月11日以后,学生公寓禁止家长进入,物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将在楼下接待处安排你们的会见,请予以配合和谅解。

3学校每学期期末都会把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情况通过信函与您联系,届时请您填写回执,让学生凭回执进行新学期注册,并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4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规定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或在校外过夜,学生不得无故擅自离校,无故晚归及夜不归寝。希望家长朋友能予以配合,共同为学生的成才之路保驾护航。

5帮助孩子适应环境,树立人生目标。希望父母要
  一、报到时间:


  年9月10日早上9:00至下午3:30


  二、报到地点:


  1、新生到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报到。江宁校区
  2、临床医学(5+3本硕一体)、五年制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三个专业(方向)新生报到时请到基础医学院办理有关入学手续。五年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专业新生报到时请到第四临床医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三、报到时,须带下列证件: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3、高中档案


  4、户口关系


  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我校同意,不按时报到且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到流程:


  (一)办理入住手续


  请新生于9月8日前完成迎新网站的注册。


  1、如新生已经通过迎新系统注册,直接凭录取通知单和身份证先到所在公寓物管站办理入住手续;


  2、如新生未通过迎新系统注册,先到树人广场总服务台查询宿舍号,再凭录取通知单和身份证先到所在公寓物管站办理入住手续。


  (二)办理报到手续


  新生办完入住手续后,带上相关材料前往江宁校区体育馆主场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如下:


  1、查验《录取通知书》,领取《新生报到注册表》,查询需要办理的入学手续;


  2、领取校园一卡通。注意入学交费是否已由银行代扣成功。入学交费代扣不成功或持现金交费的同学,请到财务收费处交款,然后再办理其他手续;


  3、按照自愿原则,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生可持本人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南京学生不需办理此手续),非南京籍新生未迁户口的每人交两张2寸照片办理暂住证;


  4、阅读《江宁校区校园区域安全等级划分及说明》,与学生家长签署《安全责任协议书》;


  5、接转新生*团组织关系;


  6、领取所在学院相关通知;


  7、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尽快登陆南京医科大学本科迎新网
  五、学生自带箱子规格不要大于95cm×60cm×40cm,如需托运,托运前包扎要严实,并在显眼处缝上布制标记,用粗笔写明:“寄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学院××××专业,姓名×××”,联系电话×××。


  六、新生入学路费自理。


  七、新生报到后须体检,请在报到前注意饮食和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及饮酒,以免体检时肝功能异常而影响入学。


  八、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入学3个月取得学籍后,可登陆:
  你们好!为了给同学们提供更好的迎新服务,南京医科大学将于年7月20日针对新生开通网上迎新服务,欢迎大家访问和使用。


  迎新网站访问
  点击网站首页左侧的“登录迎新系统”,用户名为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遇字母X请大写)。


  登陆系统后您需要访问“学生信息采集页面”更新并提交个人信息,并请查询自己的学号、院系、专业、班级和宿舍分配情况。


  系统还提供迎新流程查询、缴费情况查询、生活用品预订、在线咨询等功能,具体操作详见迎新网站下载专区的“南医大迎新系统使用手册(新生)”。

注意事项:


  学号、院系、专业、班级和宿舍分配情况将在暑假中陆续发布,请同学们及时登录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请同学们及时更新并提交个人信息,
  一、新生接站地点及时间安排


  南京火车站 8:00—15:00


  南京火车南站 8:00—15:00


  注:凡未能被接站的学生,请乘坐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往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方向到“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


  二、交通线路


  1、南京市内交通前往我校江宁校区


  (1)在南京市区乘地铁1号线(迈皋桥-中国药科大学)到“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直接到达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


  (2)直接乘车至南京市江宁长途汽车站(天元东路义乌小商品城),直接步行至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


  2、自驾车前往我校江宁校区


  (1)从二桥方向来车→南京绕城公路→宁杭高速(G25)→东山出口下宁杭高速→天印大道→天元东路→江宁校区


  (2)从三桥、宁马高速、机场方向来车→机场高速→翠屏山出口下机场高速→天元路(江宁城区方向)→天元东路→江宁校区


  (3)从沪宁高速(G42)、宁杭高速(G25)方向来车→南京绕越高速(往三桥方向)→科学园出口下绕越高速→天元东路→江宁校区


  到时请在江宁大学城入口观察学校在路口设置的临时指路牌。

04综合服务


  南京医科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官方
  新生入学前,
  具体使用方法:


  1、下载
  2、查看平台自动弹出提示,按照提示进行“绑定”,绑定用户名为考生号(14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手机号请使用常用手机号码,绑定成功后即可使用
  3、
  4、有关校园最新资讯
  5、学校开设5个官方新生QQ群,方便大家进行交流:

南医大官方新生群①:

南医大官方新生群②:

南医大官方新生群③:

南医大官方新生群④:

南医大官方新生群⑤:

05档案办理


  因录取方式为网上录取,档案形式实行电子化。根据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凡被录取的江苏籍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所在中学领取纸质档案,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外省(市、区)的学生依据当地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办理有关纸质档案的转接手续。

06组织关系


  江苏省内*员持县或县级以上地方*委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到“南京医科大学*委组织部”;外省(市、自治区)*员持县或县级以上地方*委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到“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报到时,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委(*总支)组织员到校*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接转手续。团员持原毕业学校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关系转至“南京医科大学团委”)或已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的团员证报到,由学院分团委到校团委集中办理接转手续。

07户口迁移


  凡考取我校的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把户口迁至我校,也可以不迁到学校。如户口迁至学校,级所有统招新生户籍全部落户在我校江宁校区。户口迁移只在入学当年办理(入学三个月内),其他时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户口迁移到学校后,在上学期间户口冻结,不准以任何理由把户口迁回家或其他地方。


  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迁入单位或地址栏写“南京医科大学”即可,不要写具体学校地址。在入学报到时,将户籍迁移证统一交学校。户口迁移证上须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换。户口迁移证上若有更改处,须加盖签发机关公章,否则无效。来校时请携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者,必须由当地户口迁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并注明身份证编号。


  二、所有学生入校时须交纳1寸照片两张和《社会关系调查表》。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另外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照片要求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学号、姓名、学院、专业。

08宿舍用品清单


  公寓化生活用品行李袋内包括盖胎、垫胎、被套、床单、枕套、PP棉枕芯、蚊帐、草席、枕席、塑料脸盆、塑料脚盆、口杯、蚊帐钩和肥皂盒。由学校统一招标后的厂家现场销售,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

宿舍用品清单如下:

09大学生医保指南


  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组织统一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2、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参保和续保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新生医保费按学制缴纳,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25日。


  大学生按学制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年度的医保费用可以办理退费,由学校统一办理,不受理大学生个人申请。


  3、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1)门诊。门诊费用实行门诊学校包干使用,看门诊按各校门诊包干规定执行。


  (2)住院。可凭《南京市民卡》直接到全市医院办理住院。


  (3)门诊大病。凭《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办理医院就诊。


  未持《南京市民卡》就诊(住院及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住院、门诊大病及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京市民卡》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市社保医院结算。


  (2)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3)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5、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1)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办理流程: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先领取并填写《门诊大病申请表》,医院(医院)进行认定,由专科主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医院认定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备案准入。同时选择一家具备门医院,作为本人门医院。


  6、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应在怀孕后分娩前及时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时需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经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医院,医院。


  


  7、大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医院就医应先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自留复印件)、转外就医需提供转外就医申请表等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转外就医住院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申请,自行到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自理。


  8、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


  9、大学生医保与其他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有何规定?


  大学生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其他医疗保险的,可先按居民医保规定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后,再由其他机构进行理赔;也可先由其他机构进行理赔,再按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10、大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没有6个月等待期,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内可按大学生参保规定继续参加当年度我市居民医保,按大学生当年缴费标准缴纳半年费用,自缴费到账当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回原籍的。可到当地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11、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10奖励和资助体系


  我校建立了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要内容、以“资助与育人并重”为工作思路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资助*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第一类: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元三档发放,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在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类:国家助学贷款


  1.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面向校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前提是高校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后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实行高校初审和经办银行终审制度。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可获得财*贴息。


  2.江苏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我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贷款资格审查,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后贷款资金统一划拨至借款学生本人账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

第三类:专项资助项目


  1.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队现代化建设,财*部、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决定自年起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在高校毕业生入伍后一次性补偿到位。


  2.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我省补偿年(含当年)后应届毕业生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读期间的学费,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学费补偿款、三年补偿完毕。

第四类:学校资助项目


  1.勤工助学


  我校勤工助学固定工作岗位有多个,临时工作岗位多个,其中固定岗位每月勤工助学时间不超过40小时,约有—元的收入。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本科生,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进行评定,设优秀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


  3.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实行学费减免*策。


  4.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因家庭或者本人发生不可预知事件造成本人生活困难,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校资助管理中心批准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5.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6.社会资助


  学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资助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已设立奖助学金(校级和院级)三十多项,主要包括费孝通奖学金、伯藜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

11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标准及所需证明材料须知

特殊困难学生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家庭经济测评分达到60分,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须提供孤儿相关证明)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相关证件)


  3、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件)


  4、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须提供单亲相关证明)


  5、家庭无收入(指父母双方均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医院提供的无劳动能力证明)


  6、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病户学生(指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重大疾病,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及病历材料)。


  7、来自边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须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8、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府盖章说明的材料或事件责任认定、处理结果及赔偿等材料)


  9、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子女。(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职工证》)


  10、不包括以上情形的其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

一般困难学生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分,除上述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外,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都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须提供经当地乡镇或街道及以上*府民*部门盖章审核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2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相关费用:学费按不同专业类别对应收费标准收取(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学费标准明细表》)、住宿费元、入学体检费20元、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元(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按学制年限一次性收取,如5年制学生入学当年将一次性收取元)、新生校园卡预存备用金元。请于年8月20日前将学费及上述费用存入学校寄发的中国银行卡内,学校将通过银行卡统一收取。


  二、凡拟申请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难以支付学费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详见《大学生资助*策简介》)


  三、为减轻学生和家长旅途负担,学校经过统一招标,按招标价为学生提供下列物品,包括公寓化生活用品、外语听力学习耳机、第一学年书籍讲义、*训服装、工作服(白大褂)、运动服等,费用合计约2,元。开学后学校将组织中标厂家现场服务,学校不代收任何费用,学生按需要自行购买。


  四、新生收到银行卡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银行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卡片激活(江苏省电脑联网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均可办理),并同时修改密码,方可办理存款。“借记卡”的初始密码为同学身份证号码扣除末位数后倒数六位数,并请谨记新密码。当地中国银行如果不能修改密码,请妥善保管借记卡,开学报到时带至学校后修改。


  五、江苏省外中国银行如果没有联网,不能办理“借记卡”激活和存款业务,可以将应缴费用电汇至我校账户,户名:南京医科大学,行号:102300149,账号:,开户银行:南京市工商银行汉中门支行,并请注明“级**专业***学生学费”,电汇后请保管好回单以便备查。


  六、校园内设有中国银行自助存、取款机,学生存取款很方便,家长可以在当地将学生的生活费预存入银行卡内。请新生在学校寄发的《中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代缴学杂费授权书》上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并在“授权人”处签名。开学报到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书第一联和第二联,一并交至学院报到处,并领取缴费票据。


  七、如有收费方面的疑问请拨打财务处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


  八、新生校园卡会在入学报到时发放,卡内预充元,届时会一并发放校园一卡通系统相关使用说明。

13安全提醒


  亲爱的同学,在准备进入我校读书之际,请你一定要记住下面的安全提醒,安全需要有一定知识还需要一定的防范能力。预祝你平安报到、平安学习与生活。


  1、暑假期间(到校报到前)注意各项安全,自学各类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假期特别注意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等。


  2、到南京医科大学报到路途上,注意防盗、防骗、防交通安全,熟悉交通路线,不坐黑车、不和陌生人搭讪、不带大量现金在身上(各类费用打到银行卡里)。


  3、到学校报到时,熟悉报到流程,看护好自身财物。学校不会安排任何老师、学长进宿舍销售物品,所以切记不要购买任何到宿舍推销的各类产品,包括上网卡、图书卡、上机卡、手机卡、充值卡、生活用品、电子产品等,只要发现有人以老师、学长、老乡、计算机管理员等名义上门推销上述物品,全视为诈骗行为,可以立即拨打校园报警。切记切记!


  4、到校后宿舍安全提醒:宿舍内不放置大量现金(现金存入银行卡),贵重物品放置上锁的抽屉或衣柜,不管什么原因离开宿舍,都要把房门锁好,晚上不得开门睡觉;拒绝任何陌生人进入宿舍;不得购买大功率电器在宿舍使用;在宿舍使用热水器等电器时,注意规范操作,离开宿舍关闭电源。


  5、到校后快速熟悉校园环境,了解学校活动安全区域,不到校园偏僻地方、施工工地、水系、树林等地方。


  6、在学校公共场所学习、生活或体育活动时,不要把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到教室、图书馆等地方阅读时,离开时不要用书包、手机、电脑等物品占位置;在食堂用餐时,不要用贵重物品占位置;在运动场锻炼时,不要把物品随意放置。


  7、刚到学校报到时,尽量不离开学校,等到熟悉校园周边环境及交通线路时,如有需要,可以结伴出校办理相关事务。


  一定要记住我校校园号码:86868;该号码随时为你服务,在入学报到时,在学校学习与生活时,只要有安全需要,请拨打校园。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请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的《新生入学指南》手册内容为准。

素材来源:学生工作处

编辑:陈思宇

鸣谢:刘金祥

长按识别“南京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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