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识别与处理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抑郁症当成思想问题、闹情绪。这是对抑郁症最大的误解。
抑郁症既不是心胸狭窄,也不是意志薄弱,更不是品质恶劣。
它是一种疾病,主持人*就曾深感自己患抑郁症时不被周围人理解的痛苦。为什么世人会难以接受抑郁症是一种疾病的观念呢?
因为这是一种隐性痛苦:没有伤口,没有流血,也无法检测具体的数据。所有的依据只是患者自己的感觉以及他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所以人们自然会认为“抑郁症”是意想出来的,并不真切的存在。
抑郁症至少有10%的患者可出现躁狂发作,此时应诊断为双相障碍。
另外我们常说的抑郁症,其实是指临床上的重症抑郁症(majordepression),人群中有16%的人在一生的某个时期会受其影响。患抑郁症除了付出严重的感情和社会代价之外,经济代价也是巨大的。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抑郁症已成为世界第4大疾患,预计到年,可能成为仅次于冠心病的第二大疾病。
迄今为止,抑郁症病因与发病机制还不明确,也无明显的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异常,概括的说是生物、心理、社会(文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也正因为抑郁症目前病因不明,有关假说很多,比较常见公认的病因假设包括:
(1)遗传因素:
大样本人群遗传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与患病者血缘关系愈近,患病概率越高。一级亲属患病的概率远高于其他亲属,这与遗传疾病的一般规律相符。
(2)生化因素:
儿茶酚胺假说:主要指抑郁症的发生可能与大脑突触间隙神经递质5-羟色胺(5-HT)和去甲肾上腺素(NE)的浓度下降有关;
由于很多抗抑郁剂,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或者选择性5-并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等使用后,虽然大脑突触间隙这些神经递质的浓度很快升高,但抗抑郁的效果一般还是需要2周左右才会起效,因此又有了5-HT和NE受体敏感性增高(超敏)的假说;
(3)心理-社会因素:
各种重大生活事件突然发生,或长期持续存在会引起强烈或者(和)持久的不愉快的情感体验,导致抑郁症的产生。
抑郁症主要以抑郁心境,意志活动减退两大特点为主抑郁心境主要指的是大部分时间内都情绪低落、悲伤或空虚。
这点从患者“走饭”的微博中可以看出,人们在“走饭”自杀后翻看了她留给世界的“遗物”——多条微博,令人遗憾的是,几乎很少有“正面情绪”。
每当夜晚袭来的时候,她总是发出“心情不好的人有权利不睡觉盯着黑色的空气发呆”这样的感叹;
今年情人节时,她说“为什么大家每过一个节日都这么有感想?”;
在别人问她怎样才能开心起来的时候,她说“也不知道被殴打能不能使我高兴起来”;
她表达对自己的绝望“世上只有一个我,是濒危动物死了就没有了,可是依旧不值钱”;
对他人的绝望“没人真相信,还是考试的考试,结婚的结婚,买房的买房,没人陪我等死,一个都没有”。这些话语都充分地体现了患者心境低落的表现。
意志活动减退,其基本含义是动力性活动明显减少,生活被动,哪怕连日常生活中最寻常的事件都让患者厌恶。比如“使我不讨厌坐地铁的方法是让地铁在天上飞,一整条”——讨厌坐地铁;
比如“洗澡需要排队这件事总是令我对这个世界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人生真的毫无希望,真的。”——讨厌排队。对普通人而言,坐地铁、排队虽然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但这种日常行为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对抑郁症患者而言,这足以让他们对这个世界失望。
患者本人可能会反馈大脑反应迟钝,或者记忆力、注意力减退,学习或者工作能力下降或者犹豫不决,缺乏动力,什么也不想干,以往可以胜任的工作生活现在感到无法应付;
患者不仅开始自我评价降低,有时还会将所有的过错归答于自己,常产生无用感、无希望感、无助感和无价值感,甚至开始自责自罪,严重时可出现罪恶妄想(反复纠结于自己一些小的过失,认为自己犯了大错,即将受到惩罚)、反复出现消极观念或者行为。
很多患者没有节食时会伴有食欲下降或者亢进、体重减轻或者增加(例如,一个月内体重变化超过5%),几乎每天都有失眠或睡眠过多,还有一些患者会出现性欲减退,女性患者会出现月经的紊乱。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文化的特点,一些患者的情感症状可能并不明显,突出的会表现为各种身体的不适,以消化道症状较为常见,如食欲减退、腹胀、便秘等,还会有头痛、胸闷等症状,患者常常会纠缠于某一躯体主诉,并容易产生疑病观念,进而发展为疑病、虚无和罪恶妄想,但内科检查却发现没有大的问题,相应的治疗效果也不明显。
ICD-10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根据ICD-10的描述,各种形式的典型抑郁发作中,患者通常有心境低落、兴趣和愉快感丧失,导致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也很常见的症状还有稍作事情即觉明显的倦怠。
其他常见症状是:
(a)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b)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
(c)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即使在轻度发作中也有);
(d)认为前途暗淡悲观;
(e)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
(f)睡眠障碍;
(g)食欲下降。
低落的心境几乎每天一样,且一般不随环境而改变,但在一天内可显示出特征性的昼夜差异。
与躁狂一样,临床表现可有明显的个体差异;
青少年患者中,非典型的表现尤为常见。
某些病例中,焦虑、痛苦和运动性激越有时比抑郁更为突出。此外,心境改变也可能被易激惹、过度饮酒、戏剧性行为、原有恐怖或强迫症状恶化等附加特征或疑病性先占观念所掩盖。
对于三种不同严重程度抑郁的诊断均要求至少持续两周,但如果症状格外严重或起病急骤,时间标准适当缩短也是有道理的。
以上某些症状可以提出来构成被广泛认为具有特殊临床意义的特征性表现。
这些“躯体”症状最典型的例子是:
对通常能享受乐趣的活动丧失兴趣和愉快感;
对通常令人愉快的环境缺乏情感反应;
早上较平时早醒2小时或更多;
早晨抑郁加重;
客观证据表明肯定有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为他人提及或报告);
食欲明显下降;
体重降低(通常定义为过去1个月里失去体重的5%或更多);
性欲明显降低。
一般只有肯定存在4条上述症状时,才被视为有躯体综合征。
下面还要详细描述的轻度、中度和重度抑郁发作几个类别都仅用于单次(首次)抑郁发作,若再具有抑郁发作,则应归于复发性抑郁障碍的亚型中。
标出不同的严重程度旨在包括不同类型精神科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临床状态。轻度抑郁发作患者多见于初级保健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而精神科住院部主要处理重度抑郁患者。
轻度、中度、重度抑郁之间的区分有赖于复杂的临床判断,包括症状的数量、类型以及严重度。
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动的表现通常是帮助了解严重程度的有用指标;但是,个人的、社会的、文化的影响使症状的严重程度与社会功能之间并不呈现平行关系,这种影响很常见也很有力,因而将社会功能表现纳入严重程度的基本标准并非明智之举。
存在痴呆或精神发育迟滞并不排斥可治性抑郁发作的诊断。
但由于交流的困难,诊断较平时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客观可观察到的躯体症状,如:精神运动性迟滞,食欲及体重下降、睡眠障碍。
ICD-10轻度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心境低落、兴趣与愉快感丧失、易疲劳这几条通常视为最典型的抑郁症状。要作出确定的诊断,应至少存在上述症状中的两条,再加上至少两条其他抑郁症状。所有症状都不应达到重度。整个发作持续至少2周。
轻度抑郁发作的患者通常为症状困扰,继续进行日常的工作和社交活动有一定困难。
ICD-10中度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应至少存在轻度抑郁发作中给出三条典型抑郁症状中的两条,再加上至少三条(最好四条)其他症状。
其中某几条症状较为显著;但如果存在的症状特别广泛,这一点也不是必须的。整个发作至少持续2周。
通常,中度抑郁患者继续进行工作,社交或家务活动有相当困难。
ICD-10重度抑郁发作,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诊断标准:
重度的抑郁发作患者常表现出明显的痛苦或激越。如迟滞为突出特征时,上述表现可不明显。自尊丧失、无用感、自罪感可以很突出。在极严重的病例,自杀是显而易见的危险。这里假定重度抑郁发作中几乎总是存在躯体症状。
诊断要点:
轻度和中度抑郁发作中提出的所有三条典型症状都应存在,并加上至少四条其他症状,其中某些症状应达到严重的程度。但是,如激越和迟滞这类主要症状十分明显时,患者可能不愿或不能描述许多其他症状。
在这种情况下,从总体上评定为重度发作也是适宜的。抑郁发作一般应持续两周,但在症状极为严重或起病非常急骤时,依据不足两周的病程做出这一诊断也是合理的。
重度抑郁的患者,除了在极有限的范围内,几乎不可能继续进行社交、工作或家务活动。
本类别仅用于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单次重度抑郁发作;再有发作时,应采用复发性抑郁障碍。
ICD-10重度抑郁发作,伴精神病性症状的诊断标准:
符合重度抑郁发作的标准,并且存在妄想、幻觉或抑郁性木僵。
妄想一般涉及自罪、贫穷或灾难迫在眉睫的观念,患者自认对灾难降临负有责任。
听幻觉常为诋毁或指责性的声音;嗅幻觉多为污物腐肉的气味。严重的精神运动迟滞可发展为可木僵。若有必要,妄想或幻觉可进一步标明为与心境协调或与心境不协调。
鉴别诊断:
抑郁性木僵必须与紧张型精神分裂症、分离性木僵,以及器质性木僵表现相鉴别。本类仅用于单次发作的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再有发作,应采用复发性抑郁的亚类。
ICD-10其他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当总的诊断印象表明发作有抑郁性质,但并不符合抑郁发作的描述时,归于本类。
这类例子有:
轻重时有变化的抑郁症状(特别是其躯体表现)与紧张、烦恼、痛苦等非诊断症状;
躯体抑郁症状与非器质性原因所致的持续性疼痛或疲劳的混合形式(医院可见)。
ICD-10复发性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复发性抑郁障碍的特点是反复出现抑郁发作(轻度、中度、重度)中所标明的抑郁发作历史,不存在符合躁狂标准的心境高涨和活动过度的独立发作。
然而,如果紧接在抑郁之后出现短暂的符合轻躁狂标准的轻度心境高涨和活动增加(有时显然是由抗抑郁剂治疗所诱发),仍应使用本类别。
抑郁发作的起病年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发作频率等均无固定规律。一般而言,初次发作晚于双相障碍,平均起病年龄为40~49岁。每次发作同样持续3~12个月(中数约六个月),但复发频率低些。发作间期一般缓解完全,但少数患者可发展为持续性抑郁,主要见于老年(这种情况仍用本类别)。
不同严重程度的一次发作一般都是由应激性生活事件诱发。
在很多文化背景下,无论抑郁发作的次数还是持续性抑郁的发生,女性均为男性的两倍。就复发性抑郁障碍的患者而言,无论已发生过多少次抑郁,出现躁狂发作的危险始终不能完全排除。一旦出现了躁狂发作,诊断就应改为双相情感障碍。
ICD-10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轻度发作的诊断标准:
确诊需要以下几点:
(a)应符合复发性抑郁障碍的标准,目前发作应符合轻度抑郁发作的标准;
(b)应至少两次发作,每次持续时间至少两周,两次发作之间应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否则,诊断应为其他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
ICD-10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中度发作的诊断标准:
确诊需要以下几点:
(a)应符合复发性抑郁障碍的标准,目前发作应符合中度抑郁发作的标准;
(b)应至少两次发作,每次持续时间至少两周,两次发作之间应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
否则,诊断应为其他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
ICD-10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不伴精神病性定状的重度发作的诊断标准:
确诊需要以下几点:
(a)应符合复发性抑郁障碍的标准,目前发作应符合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的标准;
(b)应至少两次发作,每次持续时间至少两周,两次发作之间应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
否则,诊断应为其他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
ICD-10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发作的诊断标准:
确诊需要以下几点:
(a)应符合复发性抑郁障碍的标准,目前发作应符合伴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的标准;
(b)应至少两次发作,每次持续时间至少两周,两次发作之间应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
否则,诊断应为其他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
ICD-10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缓解状态的诊断标准:
确诊需要以下几点:
(a)既往应符合复发性抑郁障碍的标准,目前不应符合任何严重程度抑郁发作中任何其他障碍的标准
(b)应至少两次发作,每次持续时间至少两周,两次发作之间应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
否则,诊断应为其他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
ICD-10混合性情感发作的诊断标准:
持续至少两周的情感发作;特征是,或为轻躁狂、躁狂及抑郁症状的混合,或为上述症状的快速交替(通常在几小时内)。
ICD-10复发性短暂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反复出现的短暂抑郁发作,在既往一年中大约每月出现一次,每次抑郁发作持续时间都不足两周(典型的为2~3天,缓解完全),但能够符合轻度中度、或重度抑郁发作的症状学标准。
ICD-10其他特定的心境(情感)障碍的诊断标准:
此为残留类别,用于不符合上述所有标准的任何其他类别的情感障碍。
诊断一旦确立,即应制订合理的整体治疗方案:
在急性期时,首要的是采取有力措施,尽早地减轻患者的痛苦,缓解症状,控制发作;
在急性发作期控制症状达到康复后,应长程治疗,包括防止复燃、预防复发,收善预后。
抑郁症的治疗方式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
药物治疗的特点是起效相对较快,疗效比较确定,适合于中度、重度抑郁症患者。
抗抑郁药是当前治疗各种抑郁障碍的主要药物,能有效解除抑郁心境及伴随的焦虑、紧张和躯体症状,有效率约60%~80%。
1.目前一线的抗抑郁剂包括SSRI类药物,如帕罗西汀、舍曲林、氟西打、西酥普兰、氟伏沙明等,俗称“五朵金花”,SSRI类不良反应较少而轻就,尤其是抗胆碱能及心脏的不良反应少。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厌食、便秘、腹泻、口干、震颤、失眠、焦虑及性功能障碍等。
2.SNRI类药物,如文拉法辛、度洛西汀,SNRI疗效肯定,起效较快,有明显的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对难治性病例亦有效。
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叶、出汗、乏力、焦虑、震颤、阳痿和射精障碍,大剂量时部分患者血压可能轻度升高。
3.NaSSAs类(NE和特异性5-HT能抗抑郁药),如米氮平,有良好的抗抑郁、抗焦虑及改善睡眠作用,口服吸收快,起效快,抗胆碱能作用小,有镇静作用,对性功能几乎没有影响。
常见不良反应为镇静、倦睡、头晕、夜乏、食欲和体重增加。
4.安非他酮,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多巴胺再摄取的弱抑制剂,对单股氧化酶没有抑制作用,适用于抑郁症以及双相抑郁,优势为对体重以及性功能影响小。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激动、口干、失眠、头痛或偏头痛,恶2、呕吐,便秘、震颤、多汗。
5.对于一些焦虑明显、伴有睡眠障碍的患者,可以短期使用一些苯二氮章类(安定类)药物或者一些新型的助眠药物,如唑吐坦、佐匹克隆。对于一些症状严重,甚至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可以合并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适用于急性期无消极观念的轻中度抑郁症、以及各类抑郁配急性期症状控制后的巩固和维持治疗,可以与药物治疗同时进行。心理治行要求患者有一定的理解领悟能力,能够持之以恒,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忍受治疗过程中症状带来的痛苦,其实不是任何人都适合,但若能坚持会增加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有效的预防抑郁症的复燃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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