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说自己有“拖延症”似乎是一个时髦的话题。我的一些病人或病人家属也时不时说起这个话题,认为一些病人在其精神疾病之外,还患上了“拖延症”。尽管我不太认可“拖延症”这个说法,但我却觉得精神科病人的拖延行为是一类很常见的现象。在一次回答病人家属关于病人“拖延症”的问题之后,我对这些患者拖延行为的认识又进行了大概的梳理。我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
最多见的拖延行为主要是由养成方式决定的。许多青少年患者的拖延行为在幼年和儿童期就已经开始形成,而并非是在患了精神疾病之后才发生的。其中,父母或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对这些孩子往往采取娇生惯养和越俎代庖的养育方式,使这些孩子自幼缺乏自理生活的能力和习惯。这样的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多数不愿真正给其子女练习自理生活的能力。一方面,他们似乎总是觉得孩子还小,怕他们受劳累而不舍得对他们提出自理生活的要求,或者是觉得他们当前只要把上学读书的任务完成好就可以了,认为“船到桥下自然直”,待孩子长大了就自然而然地会自理生活。另一方面则可能是这些家长习惯于以不现实的高标准评估其孩子们的自理能力,认为其孩子难以很好地料理个人生活和其他事务,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远未达到其认可的标准。他们往往会认为,与其孩子做不好,家长再“返工”,不如直接替孩子们做了,效率更高。在这样的养成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无论其是否患精神疾病,都会成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虫”。一旦面对要求高效率完成的任务,他们就可能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拖延行为自然是最合适的选择:“我会做的,别急,别催我。”
第二种常见拖延行为是由抑郁症畏难和逃避行为方式所造成。无论是重抑郁还是轻抑郁,患者对以往本可胜任或应付裕如的任务也常感到力不从心,总是高估任务的难度、低估自己的能力,不敢迎接本非难事的挑战。一旦他们面对需要他们完成的任务时,他们既怕因拒绝而被人鄙视,又因自感难以顺利完成任务,而以低效率的工作状态来应对。
第三种常见拖延行为也与抑郁症有关,只是造成拖延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动力、精力缺乏所致。这些患者既可能因为在此前启动当前所拖延任务时是“正常状态”甚至“超常状态”如轻躁狂发作期,也可能因为启动该任务时恰是抑郁较轻、动力或精力相对保持近正常水平的状态,随着抑郁所致的动力和精力的不足日重,很难重启被延宕下来的任务,或很难有效地进入完成任务的状态。
第四种拖延行为的主要原因是与社交恐惧相关。因患者怵于与他人的社交性接触和交往,总是回避启动或完成那些理应在有限时间内完成的任务。举凡那些需要和他人建立联系、进行合作的任务,这些患者拖延行为最为突出。例如,一个不太敢与男同学接触的女生,当需要她与男生在密切合作基础上从事某项活动、完成某项任务时,她以拖延行为掩饰其回避社交接触的缺陷,就是顺理成章的行为反应。
第五种拖延行为则是强迫症的表现。强迫症患者的拖延行为,无论是外在的表现,还是内在的病理心理体验,都是千奇百怪、千差万别。不过,其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强迫怀疑与强迫核查行为两者的各种组合。如有患者因为对前一个行为完成精确程度甚至是否完成都不能确定,即不能启动紧接下来的行为或活动。还有患者有非常繁杂的强迫核查行为,以致患者只能以极低的效率从事必要的活动。还有患者以极为复杂的排序或摆布行为为核心症状,对微不足道或微乎其微的顺序或位置变化极为在意,消耗大量时间,以致造成忽略正常的生活和时间观念。
在儿童少年强迫症患者中偶有由奇特的超价观念引起的“拖延症”。如他们认为睡觉与死亡相似,能对抗早睡就能对抗早死,因此每天晚上都会以各种名目的行为极力抗拒入睡。尽管他们在这种病理心理支配下不能早睡,但在睡前所从事的活动也仍然是低效率的,也体现为“拖延症”的基本特征。
综上所述,“拖延症”表现在精神科病人中还是相当常见的,值得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