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3.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号
5.学院概况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盐城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高职学院。办学56年来,学校始终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抢抓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机遇,实现了跨越发展,跻身全国优秀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学院行列。
学校建筑面积21多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职工近人,在校生人,其中留学生余人,建有国家及省财*资助的实训基地7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2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多个,创建国家和省级品牌骨干、精品在线开发课程、重点教材、优秀教学科研团队30余项,每年在国家、省级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奖。
学校始终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始终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立足盐城,面向苏北,服务沿海,辐射长三角,先后为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汽车技术、材料能源、印染化工、装饰设计、工商管理等领域培养了6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的“为人诚实、理想务实、技能扎实、工作踏实、创新笃实”“五实”特质,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据麦可思公司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学校在全省公办高职院校中,毕业生创新能力排名第2位,就业竞争力排名第6位。
学校跻身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荣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称号,江苏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收费规范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等省级以上荣誉30多项。
二、学校特色及亮点介绍
1.学校环境一流
校园内建有餐饮、超市、医疗、网络、储蓄、沐浴等生活服务设施,宿舍有空调,居住公寓化。我校大学生创业园是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集创业认知、模拟、实践于一体,全面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2.区域位置便利
学校坐落于江苏沿海中心城市、东方湿地之都、上海两小时都市圈重要城市——盐城市区。高速、高铁、航空等交通便捷,全省各地三小时内均可抵达。
3.国际合作广泛
学校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背景,以国际化合作办学为路径,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交流领域,与韩国全州VISION大学、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等国外高校,在办学方式、人才培养、师资交流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4.升学途径便捷
学生可通过“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深造;学校还与江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二十多所高校联合举办“专接本”、“专升本”等本科教育,参考学生升本率近90%,能充分满足学生深造愿望。
5.奖助措施完善
学校设有国家、省、学院和企业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形成了“奖、贷、助、补、免”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每年奖助金总额多万元,受奖助人次达学生总数的50%以上。校内提供近个勤工俭学与创业岗位,每年发放专项补贴万元。
6.培养质量上乘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人才报告》显示,近年来在同类学校中,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排名第1位,创新能力排名第2位,就业综合竞争力排名第6位,毕业生对任职岗位满意度排名第10位,就业率一直高于98%。每年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邀请企业多家进校双选。
7.社团活动丰富
学校现有学生社团60多个,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阳光体育健身、心理健康等专项月、季活动,形成了“活动有平台、能力有提升、发展有空间”的文化氛围,每年提供经费活动经费近万元。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01
现代纺织技术
50
3
5
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50
3
03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3
5
04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50
3
5
合计
五、录取原则及说明
1.通过机试考核方式,择优录取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具备相应职业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社会考生。
2.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3.坚持接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规范高职院校招生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
录取时间:年12月20日前我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于12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入学及学费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统一安排于年春季入学。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核定的统招大专收费标准。
六、奖学金、助学金与贷款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策按国家有关*策执行。
2.奖学金:社招学生与统招在校生一样享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策与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毕业时,全额缴费的学生修满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要求者可一次性获得奖励0元。
3.交清全部学费,家庭有经济困难的新生,每年可向学校申请1元的困难补助,最多三次。
4.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人学费补贴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人学费减免按财*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19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资助*策。
七、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相关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注重加强校企合作,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含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或成人本科、专科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生的学业年限不低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得转入全日制在校班级学习。
八、授课形式
授课形式:工学交替、混合式教学(具体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
教学总课时:不低于2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
九、报名咨询热线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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