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5岁的小念(化名)不愿提及家庭情况,又不得不面对这一切:父亲曾多次出轨,今年年初因经济纠纷被判刑5年;母亲几近失明,母女俩挤在一间9平方米的出租屋内,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沙发是全部家当。
在团河南省委实施的“豫新晴”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项目中,小念被列为服务对象之一。该项目中,团省委与郑州市金水区梓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简称“梓闻社工”)签订服务购买协议,首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称“预青”工作)中引入司法社工,为普通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服刑人员子女、涉罪未成年人等困境青少年实施帮教。
社工向小念了解学习情况
在此项目基础上,10月下旬,团省委与省委*法委等9家单位联合实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通过引入社工服务等一系列举措,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父亲入狱
15岁女孩想当检察官
小念今年读初三,母亲前几年查出葡萄膜炎,后发展成视力一级残疾,几近失明。小念上学之余还要兼顾母亲的生活起居。说起女儿,母亲有些惭愧,“觉得对不起孩子,啥都不能给她,反而拖累她”。父亲的长期缺位以及对婚姻的不忠,让小念打心底里怨恨他。父亲入狱后,小念从未探访过他,甚至不希望母亲去看他,也不敢在同学面前谈论父亲。初次家访后,梓闻社工项目负责人赵宁蕊安排专人对小念开展跟踪帮扶:邀请她到社区*群中心观影读书,增加与其他人的交流机会,扩大社会支持网络;参加普法宣传教育,教她避免因被朋辈“标签化”而受伤害;参加“青少年法治历奇”活动,体验模拟法庭、观看法制教育短片让她更加知法懂法。“青少年法治历奇”活动上,孩子们体验模拟法庭一次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小念颇有感触地对社工说:“长大要当一名检察官。”她积极阳光的表情,让社工特别欣慰。梓闻社工的另一位服务对象小宁(化名),父母都是吸*人员,今年2月份父亲被强制戒*,母亲因缺少*资偷邻居家东西被奶奶赶出家门。9岁的小宁跟奶奶和姑姑一起生活,患狂躁症的姑姑一发病,总会打她,呵斥她是家里的累赘。8月份,医院检查时,被诊断为中度抑郁。不得已辍学的小宁不愿见外人,社工去探访时,她也是把自己锁在屋里。面对这样的服务对象,赵宁蕊还没有发现更好的办法,“除了帮她申请一些补助*策外,目前能做的只有等待”。社工介入
帮困境青少年走出阴霾
“目前的补助*策都很完善,但就困境青少年心理特点而言,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赵宁蕊认为,在预防、治疗和发展三个阶段中,治疗是最难的,预防是最重要的。但无论哪个环节,都需要个人、家庭、社会全方位参与,才能见效,“尤其是像普法教育、青春期教育、自我接纳和认知、压力疏解、生涯规划等关乎青少年精神、心理需求的教育,目前普遍欠缺,是需要有人做的”。团省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省内“预青”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受限于基层人员力量有限,许多顶层设计无法在基层落地生根,引入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能够解决一些*府层面“做不了”和“做不好”的难题。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社工可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先进理念帮他们改变偏差认知和行为习惯,搭建回归社会的支持体系,有效实现再次犯罪预防,是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重要保障。法治进校园活动中,社工和检察官共同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小力(化名)是“豫新晴”项目服务的另一个对象。他和两个伙伴因偷电动车,被关进看守所一个月,“精神压力很大,胃口不好,一个月瘦了8斤”。小力取保候审后,经常做梦,情绪也不好,不知道未来要怎么办。后来,社工介入,开始对他实施帮教服务,经过家访面谈、法律学习、自主观影学习、到帮教基地和社区中心做志愿者等一系列活动,小力逐渐走出阴霾,懂得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与父母关系也有所缓和。在日记中,他这样写道:“我要找时间好好陪陪他们,一起出去散心。”截至目前,“豫新晴”项目已在郑州金水区、管城区等地开展20余场宣传普法活动,对10多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对部分服刑人员子女、吸*人员子女等困境青少年进行走访,后续还将走入兰考县、睢县、夏邑县等地开展服务。“豫新晴”—河南省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项目宣传现场,社工邀请小朋友回答问题10家单位联合
创建“双零”社区
为推动专业力量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进全省“预青”工作深入开展,10月15日,团省委、省委*法委、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厅、省司法厅、省关工委共同组织实施,联合开展河南省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工作方案提出,此次将在全省创建首批30个“双零”社区(村),以项目化形式引入青少年事务社工全面参与创建活动,充分整合居(村)委会、教育、公安、民*、司法、群团组织等各方力量,完善*委领导、*府主导、团委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这一做法,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得到印证。业内人士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首次将社工服务写入法条,更对包括共青团在内的群团组织协助*府、司法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团省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双零”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豫新晴”项目为平台,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和职能单位参与,为司法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搭建桥梁、匹配资源,切实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来源河南青年时报记者魏文杰/文受访者供图编辑夏赛赛审核田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