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狂欢”结硕果
成都女司机与张姓男司机的开斗气车案与张司机殴打女司机本来是有一定因果联系的两个不同性质的案件。
女司机也许是抢道在先,并且导致男司机受到一定的安全威胁,这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案子。而张姓男司机在大庭广众之下暴打女司机,涉嫌刑事犯罪。
其实,关于成都女司机的事情并不复杂,也许她的确有错在先,但是她应该没有造成张先生车祸的主观故意;
就算她有造成张先生车祸的主观故意,毕竟没有造成犯罪事实,从刑法上可以算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吧;
就算她有造成张先生车祸的主观故意,而且已经造成事实,那也应该由法院经过审理以后判决;
就算她罪大恶极,法院已经判她死刑,张先生就算是执行死刑的法警,也没有权力殴打她。
然而,在络上,居然出现了“暴力狂欢”,以成都女司机“可恨”、“该打”为理由,发出支持甚至欢呼的声音,而且人数还不少。
主观认为别人“可恨”、“该打”就可以大打出手吗?被偏激情绪烧昏了头的一些人居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于是,“暴力狂欢”很快就结硕果。
成都商报5月11道,6日晚四川眉山,一男子走路打电话时,与一女子发生碰撞致手机掉落,一阵口角后,该男子在大街上对女子大打出手。监控显示,约半分钟内,女子被男子扇了6耳光。有友质疑男子疑为试图
碰瓷
。警方证实,男子系酒后打人已被刑拘。
5月12日,河南省新乡辉县,一辆白色荣威轿车和一辆黑色道奇越野发生别车,纠纷后不久,荣威车主提前在辉县市*府门口拦截道奇车主,并用刀连续捅了道奇车主9刀。
加上成都女司机被打之前的4月26日发生的毫州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拐弯时,险些撞上迎面而来的电动三轮车。被三轮车上男子头部猛踩几脚,将其打伤后,次日下午,被发现在自家自杀身亡的事情。因为交通纠纷和街头琐事纠纷而导致的暴力事件接二连三地出现,“暴力狂欢”已经结硕果。
我不敢想象,以后还会发生什么。
对于这次的多数人支持一种偏激的社会思潮的状况,本人給那些为张先生的暴力叫好的人们两个建议。
第一,如果可能的话,以你们人数多的优势,推动立法,对那些“危险驾驶”的人处以“鞭刑”。既然你们都认为对那些可恨的人只有揍一顿才能让其长记性,同时又避免那些惩罚这些人的“见义勇为”者遭受追究法律责任,就让警察执行吧。以后遇到包括像成都女司机那种行为,还有酒驾、醉驾、飙车等,一旦被抓,就由警察代替大家惩罚他。建议那些为打人叫好的人本身也做好准备。
第二,如果做不到上面所说的事情,那些“暴力狂欢”的朋友又不愿意承认观点失之偏颇,那就请那些人每次出门之前,都跟家人把应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清楚吧。或者家人出门之前,询问其有什么事情没有交代清楚吧。
纵容暴力,损人也害己。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