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利好频出
生态建设加码利好园林龙头
1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等要求。同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工作。
分析指出,上述*策文件的发布,意味着近期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正在加快,围绕城市生态建设及矿山土地修复为主业的园林龙头有望尽享*策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2年5月7日,东方园林(002310)就与襄阳市人民*府签署《襄阳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为31.21亿元。而此番《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必将加速公司襄阳项目推动,并有望驱动公司后续订单增长。
《规划》中提到“要加强对隆中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订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而东方园林梁洲环岛景观路项目(8.05亿元)、东津沿江路景观项目(4.4亿元)、襄水河(南渠)两岸景观项目(5.4亿元)与此相关。此外,襄阳市*府计划后续投入256亿元,展开东津片区50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行*办公中心、CBD中央商务区、科技中心、文化中心、会展中心和医疗中心等项目的建设。这意味着东方园林后续订单将有望持续增长。
此外,新出台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十二五”期间,与“美丽中国”相关的园林建设、土壤修复将启动,相关配套措施都将落实,预计市场规模分别为6500亿元和1000亿元。
据中国证券报了解,在生态修复领域,东方园林也是国内较早涉足的企业之一,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从事城市景观、河道、湿地等领域生态恢复。2012年,公司专门成立生态事业部,将其打造成为传统园林业务之外的新兴业务板块。2013年,在矿山修复领域,公司将通过并购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机构、公司快速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