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症病论坛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626特辑云浮中院发布惩治毒品犯罪
TUhjnbcbe - 2024/7/30 23:34:00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云浮中院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体现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决心和态度,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蔡某芬、郭某新、陈某茂等六人

非法制造、贩卖新型毒品

依法予以严惩

(一)基本案情

年11月,被告人蔡某芬、郭某新租赁房屋作为制造毒品的工场,后二人通过购买原材料回来进行加工、勾兑,制造称为“百岁山饮料”的可疑液体。此后,被告人蔡某芬先后多次将制造好的“百岁山饮料”出售给被告人陈某茂。被告人陈某茂购得“百岁山饮料”后,经过分装后通过被告人梁某日、杜某银、陈某水贩卖给他人。被告人梁某日伙同陈某茂一起将向蔡某芬购买回来的15千克“百岁山饮料”送至阳春卖给他人。被告人杜某银和陈某水先后多次帮助陈某茂和梁某日贩卖“百岁山饮料”,并从中牟利。年8月27日,被告人蔡某芬向陈某茂出售支“百岁山饮料”可疑液体,并安排被告人郭某新驾驶小汽车将上述支“百岁山饮料”送到某小区停车场交给在此等候的陈某茂,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在陈某茂驾驶的小汽车内当场查获“百岁山饮料”支。经鉴定,上述支可疑液体均检出γ-羟基丁酸成分。随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蔡某芬和郭某新共同租赁的楼房内缴获二人用于制造“百岁山饮料”的原料、工具和已制成的大批液体毒品,其中检出γ-羟基丁酸成分的液体.33千克。

罗定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蔡某芬、郭某新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对被告人陈某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对被告人梁某日、杜某银、陈某水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年、五年。被告人蔡某芬、郭某新、陈某茂等六人均不服提出上诉,云浮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典型意义

近年来,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与传统毒品犯罪相互交织。新型毒品形态各异、五花八门,往往被伪装成饮料、饼干等形式,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易在青少年中传播。本案被查获的“咔哇”即属于新型毒品,含有γ-羟基丁酸成分,使用普通矿泉水瓶包装,平时称为“水”“饮料”,极具有隐蔽性。不少青少年受到不法分子唆使,出于好奇心或者为追求刺激而吸食新型毒品。

新型毒品的共同特点是化学合成,对人体既具有影响脏器功能等生理作用,还可以产生兴奋、致幻、麻醉等精神效果。相较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这些化学合成毒品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不可逆的损害,影响人的中枢神经,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和精神分裂,吸毒者更容易出现兴奋、狂躁、抑郁、幻觉等精神病症状,从而行为失控,造成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法院根据蔡某芬、郭某新、陈某茂等六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了刑罚,彰显了法院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立场。

今后,云浮法院将不断加强对包括新型毒品在内的各类毒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告诫毒品违法犯罪人员,不要心存侥幸,任何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劝告吸毒人员,关爱自己,关爱家庭,拒绝、远离毒品,承担应有的家庭和社会责任。

供稿: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曾勇辉

原标题:《云浮中院发布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1
查看完整版本: 626特辑云浮中院发布惩治毒品犯罪